副博士
外国公民报考副博士的规定
报考副博士者须具备:
高等教育学历;
科研能力,需通过科学出版物、参与科研及创新项目、科学研讨会议或其他材料证明。
报考副博士的外国公民须具有理科(或文科)硕士学位水平的高等教育学历。
外国公民被录取为自费生,无需参加专业科目入学考试。但申请者的科研能力需满足副博士教育项目的授课语言水平,将通过面试结果来确定其能力。
入学所需文件清单:
1、致学院院长的申请书
2、个人登记表
3、个人自传
4、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及其附带的成绩单副本;或证明已获得与白俄罗斯共和国第一级高等教育同等学历的教育证书副本,并注明所学课程及取得的成绩(分数)。
5、硕士学位证书及其附带的成绩单副本;或证明已获得与白俄罗斯共和国第二级高等教育同等学历的教育证书副本,并注明所学课程及取得的成绩(分数)。
6、副博士资格考核(差异化考核)和副博士公共必修科目考试合格证明副本(适用于为获得”研究员”科学资格而以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形式进入副博士学习的人员)。
7、已发表科学著作的清单及副本,如没有则提供所选专业方向的科研报告(适用于为获得”研究员”科学资格而进入副博士学习的人员)。
8、证明参与执行科研与创新项目的文件、在科学、实践等会议、代表大会、研讨会及其他类似活动上的材料及/或报告摘要副本(如有)。
9、三张 4 x 6 厘米照片(对于为获得”研究员”科学资格而以论文撰写形式进入副博士学习的人员,以及为参加副博士考试和副博士公共必修科目考核(差异化考核)而以论文撰写形式进入研究生院的人员,需 2 张照片)。
10、由白俄罗斯共和国属地卫生组织出具的医疗咨询委员会结论(在根据教育机构、实施研究生教育计划的组织的指示接受强制性体检后获得)(适用于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士)。
11、由派遣来白俄罗斯共和国攻读研究生院的候选人所在国官方卫生机构出具的健康状况医学证明和无艾滋病病毒感染证明(适用于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士)。
12、护照或替代文件、证明有权在白俄罗斯共和国境内居留的文件、强制性医疗保险合同的副本(适用于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士)。
根据白俄罗斯共和国的国际条约、执行国际计划的协议、白俄罗斯共和国教育机构及实施副博士教育计划的组织与外国组织(国际组织)签订的协议,或由外国组织推荐,为获得”研究员”科学资格而进入副博士学习的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士,除上述文件外,还需额外提交上述任一协议或外国组织推荐信的副本。
以上以外国语文书写的文件,须同时附有其经过公证的白俄罗斯语或俄语翻译件。
持有外国高等教育文凭和学术学位的白俄罗斯共和国公民、无国籍人士和外国公民,在提交入学申请文件之前,必须按照立法法案规定的程序,确认其外国文件与白俄罗斯高等教育文凭和学术学位具有同等效力(相符性)。
外国公民被录取的必要条件是,他们持有护照或替代文件、证明有权在白俄罗斯共和国境内居留的文件、以及按照立法法案规定程序办理的强制性医疗保险合同。若以俄语(白俄罗斯语)授课方式进入研究生院,还需具备足以掌握相应科研导向教育项目所需的俄语(白俄罗斯语)水平。
身份证明文件和学历证明文件原件需由报考者亲自提交。
研究生院入学申请文件的接收时间为 2025年9月1日至9月30日。